我第一次寫圖文並茂的BLOG文是KBS的2012歌謠大戰。

真是自己親自做過才知道,其實真的花費很多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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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這個視頻時,是先看完然後才截畫面,一面截一面寫。

但這樣真的超花時間,所以整場兩個小時我大概先用兩小時看然後再花大約四小時去整理。

所以下次看時,應該邊看邊截畫,再加邊寫筆記,那麼寫BLOG時就可以省掉再看一次的時間。

再加上第一次看時的感受才是最深刻的,除非有特別深刻的片段,否則不用多看一次啦。

 

寫筆記也是,有時有些想法是邊看邊產生的,如果不立刻寫下來我大概會馬上忘掉,然後又要花時間去重看一次視頻。

所以我大概以後不能一邊看劇一邊塗指甲油?笑~

 

關於截圖。原本我用PRINT SCREEN然後貼到小畫家,大約截了四幅圖後覺得自己實在太笨了。

這樣豈不是要一邊看一邊截圖,又要停下視頻去小畫家貼圖?

好在想起有PICASA這個軟件,只需要PRINT SCREEN就會自動將圖儲存好。

 

整個個程真的很花時間。我決定以後見到其他圖文並茂的BLOG文時都留一留言,鼓勵一下寫作者。

要不然花那麼多時間沒人回應真的蠻心酸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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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冰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