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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偶像明星
OS:事實證明,我實在不是有恒心寫blog的人......
冰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為了證明自己不是三分鐘熱度而開的BLOG,老實說可以維持多久實在很難說。
根據過往經驗,我大概會在一年內完全失去熱情,然後將目光移往另一些東西上。